加强文化生态保护 留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绿水青山”

   2020-11-18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战略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先后设立、建设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197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各地以守护文化生态的“绿水青山”为己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文、自然环境协同保护,不断绘就“文化醇美、生态秀美、经济富美、生活和美”的文化生态新画卷,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入,其保护理念、建设方式和工作要求不断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推动文化生态高质量保护,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深刻认识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良好的文化生态就是文化自信、文化繁荣的充分体现,对于文化复兴和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生态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论述的融合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既关心非遗传承,也关心文物保护,更注重文化生态整体的延续和改善。他在广州市荔湾区调研时深刻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阐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人居环境的彼此影响、相互依存的内在联系。要深刻领会“大力支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等系列新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立文化遗产整体保护观,在关注遗产本身的同时,也关注孕育、滋养它的人文自然环境,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统筹保护、协调利用,实现全面发展。

文化生态保护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拼图。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用“金山银山”“绿水青山”作比喻,生动形象地阐明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既包括自然生态,也包括文化生态,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文化生态以自然生态为前提,自然生态也需要文化生态来凝聚保护共识、树立价值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只有同时保护好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两座“绿水青山”,人们才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美丽中国才能真正形神兼备、文质俱美。文化生态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良好的文化生态,既是文化软实力,也能转化成为发展“硬实力”,保护文化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要不断赋予文化生态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更好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文明乡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以文化生态为核心,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低消耗、高附加的文化产业,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文化生态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良好的文化生态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文化生态保护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客观需要。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文化生态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既是凝聚人心的纽带,又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文化生态美作为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内涵,是考验各级政府政绩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着力解决非遗资源利用庸俗化、过度商业化等突出问题,加快改善文化生态的整体质量,达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夯实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性工程”

在当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重视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够、工作导向不清、格局视野不宽等短板,制约文化生态的保护发展。要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破,变压力为动力,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破除思维定式。思想认识是工作落实的先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就必然会导致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综合保障等各方面的不到位。要坚决摒弃“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破坏了还可以打造”等错误思想,跳出发展经济就会破坏文化生态的怪圈,算好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始终把保护文化生态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的思想体现到执政理念、价值判断和路径选择上,坚定不移将文化生态保护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强化资金保障。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综合性强、覆盖面广、建设周期长,专项资金既要“广开源”,也要“用得好”。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在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列支建设经费,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区建设工作,推动形成“上级补贴、地方支持、社会参与、协力发展”的多元投入格局。同时,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资金监督体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不断提升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使用效益,为推动文化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科学编制规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把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主动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十四五”规划,与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等各类专题规划及专门性规划相衔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严格遵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体例和内容,着眼长远、把握方向,立足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律和特色,明确阶段性目标,细化实化工作重点,编制出目标衔接、进度明确、要素融合、政策协同的科学规划,扣好生态区建设的“第一粒扣子”。

融入国家战略。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可以跟众多国家战略形成强有力的“组合拳”。要与精准扶贫、就业增收相结合,积极推动生态区内的传统工艺振兴,发挥传统工艺在促进居家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带动作用。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配合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改造等重点工程,让丰富的非遗实践成为培育文明乡风、发展乡村旅游、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非遗保护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心相通,经贸往来,使文化生态保护更好地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

探索新时代的文化生态保护之路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步入新时代,非遗事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复杂,既有全球化趋势逆流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也有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还有疫情防控常态化、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大战大考”,需要用新理念、新担当、新作为,奋力书写文化生态保护的新篇章。

法治引领,强化政策支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法治保障。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非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落实落地,积极推进地方非遗保护领域立法工作,探索出台本地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努力打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位一体,宏、中、微观兼顾的文化生态保护政策体系。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压实地方政府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文化生态保护目标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大指标约束,强化结果运用。编制非遗资源资产“负债表”及“活力指数”,了解和掌握生态区内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保护状况等信息及变化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文化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文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文化生态约谈”制度,对文化生态保护不力的地区或单位,进行提示、督促,并酌情采取暂停专项资金支持等惩戒措施。 

效能驱动,强化机制创新。探索实行文化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文化生态保护报告制、文化参与综合决策制等制度,逐步培养政府自觉履行文化生态保护责任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域长”负责制、“网格化管理”等制度,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建立齐抓共管的大文化生态保护格局。加强正面激励,对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在文明创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汇集强大的保护合力。

借势借力,强化融合发展。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加强文化价值挖掘阐释,科学策划展示内容,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游、文化生态主题游的旅游精品线路,增加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充分把握文化生态与文物保护、自然保护、旅游发展、艺术创作之间的耦合性和关联性,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大遗址公园、自然保护区、传统村落、民间艺术之乡等融合发展,在妥善保护文化生态的前提下,借助其他领域的资金、政策优势,“以他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使文化生态保护区借势突破、借力发展,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多措并举,强化推广传播。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山东)非遗博览会等重大非遗活动中常态化开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展示交流版块,加大推介力度。在各地旅游宣传片中植入文化生态元素,用旅游的方式为文化传播赋能,进一步提高美誉度和影响力。利用媒体融合发展机遇,加快入驻直播平台、手机短视频等新媒体,持续深耕传统媒体,打造全方位、全领域、全媒体的传播矩阵。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的文化生态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促进传播手段现代化。大力培育形成有影响、有特色的的非遗品牌活动,打造文化生态新名片,实现全域引流。

保护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文化生态,是贯彻习近平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战略任务,只有不断增强共建共享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守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绿水青山”,文化自信才会在亿万中华儿女心中不断升腾,我们才能在追梦路上有寄托、有归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才能行稳致远。

责编:杨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