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姚剧|浙江省余姚市地方传统戏剧

   2021-02-04

姚剧,浙江省余姚市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姚剧是流行在浙江余姚、慈溪、宁波、舟山、上虞、绍兴一带的戏曲剧种。初为近于说唱的“对子戏”,在余姚一带称作“灯戏”或“灯班”。由于姚剧语言通俗、流利清晰,唱腔近于口语,往往一、二十句唱词顺而歌,一气呵成,运腔自然,犹如鸟语,故有“鹦歌班”之称。 

2008年6月7日,姚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姚剧,属吴语系滩簧类地方剧种,产生并始行于余姚,脱胎于当地“车子灯”“采茶篮”“旱船”等民间歌舞及“雀冬冬”等民间说唱艺术,形成于17世纪中叶。因沿袭用余姚方言演唱,故俗称“余姚滩簧”,简称“姚滩”。早于清乾隆年间,已有“姚滩”职业班社盛演于余姚、慈溪、上虞城乡,因多在“灯节”前后演出而称之为“灯戏”或“灯班”,其中以余姚横河(今属慈溪)虞才华带班的“才华班”为有史可查的最社。“滩”不仅盛行于本地,并不断向外流传。

20世纪30年代,小山宝、大桂香演唱的《卖小糖》一剧,曾由高亭公司灌制唱片。鼎盛时期,曾有“姚滩”职业班社20余个。旧时,因“姚滩”艺人在演出时常以插科打诨针砭时弊,加之剧目多属表现男女私情、争取婚姻自主的内容,与封建礼教对着千,故被当局列为“鹦哥淫戏”而屡遭禁演,不少艺人深受迫害,境遇凄凉。尤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更因时局动乱而每况愈下。至解放前夕,“姚滩”班社已所剩无几,奄奄一息。时有一名为“德胜顺舞台”的姚滩班社,以演“绍兴大班”(绍剧)为幌子,用“前半夜演绍剧,后半夜演姚滩”的办法得以维持剧种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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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唱腔

音乐唱腔,由基本调和小调两部分组成。基本调曲调比较丰富,尚能演唱的还有数十种,常用的有“平四”和“紧板”两种。小调多为当地民歌及江南民歌,如《送针调》《童子郎》《半哼哼》 《对花十送郎》等。这些小调,不仅在一个戏中与基本调配合使用,且专有由小调联缀起来的小调戏,唱腔轻快活跃,生活气息更为浓厚。

(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编:杨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