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随着大部分国有文艺院团转化为市场主体,以企业为主体、事业为补充,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新型演艺体制格局已经形成,为我国演艺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西省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过程中转制院团数量明显增加,也生产了一批舞台艺术精品。”日前,在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山西省政协委员、省歌舞剧院业务副院长、一级演员陈有平坦言,虽然目前山西的国有文艺院团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经济效益也有所提高,但是当前山西省的演艺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大部分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的底子薄、包袱重、经费自给率低、盈利能力弱。特别是近三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山西省文艺院团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发展的压力和困难。
为此,陈有平参照全国各省市区文艺院团建设发展的做法,结合山西省实际,提出了关于扶持山西省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发展的建议。他认为,应当为山西省国有文艺院团增设运行经费。如山西省演艺集团在成立以来,没有专项运营经费,经测算山西省演艺集团运营费用每年近600万元,因各院团及子公司自顾不暇,演艺集团自身运行举步维艰。目前,国内多省都为文艺院团设有专项运营经费,如山东演艺集团本部每年收到山东省财政为其拨付的500万元。因此,增设运行经费,方能确保文艺院团的民生保障与正常运转。
其次,可以按事业单位标准增加国有文艺院团的转制经费。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1条“加大转制院团支持力度,继续拨付转制院团原有正常事业费并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加财政拨款”精神,按照山西省实际情况,可参照刚完成改革划转的山西省晋剧院、省京剧院财政拨款标准,每年为国有文艺院团在保持原有正常转制经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转制经费。
陈有平表示,山西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文艺事业发展繁荣,随着乡村振兴对文化艺术标准、质量、规模的更高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更高更多需求,山西省国有文艺院团面临已不能满足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困境。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为山西省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发展给予相应支持和帮助,为增强山西省文化影响力、繁荣山西省文艺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西省政协委员陈有平 受访人供图)